一、标准基本情况:
标准名称:环境试验 概述和指南
标准号:GB/T 2421-2020/ IEC60068-1 : 2013
本标准代替GB/T 2421.1-2008《环境试验 概述和指南》
本标准2020年06月02日发布,2020年12月01日实施。
本标准由TC8(全国电工电子产品环境条件与环境试验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上报,TC8/SC2(全国电工电子产品环境条件与环境试验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气候环境试验分会)执行,主管部门为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本标准范围:
本标准包括一系列环境试验方法及其严酷等级,并规定了各种测量和试验用大气条件, 用于评定试验样品在预期的运输、贮存以及各种使用环境下的工作能力。
本标准主要适用于电工电子产品,但并不局限于此,需要时也可用于其他领域。
专用于个别类型试验样品的其他环境试验方法可以在有关规范中加以规定。
本标准提供环境试验剪裁过程的框架,以便通过适当的试验方法和试验严酷等级来帮助制定试验规范。
本标准是为产品规范制定者和产品试验者提供一系列统一且可重复的环境、气候、机械和组合试验,并包含了测量和试验用标准大气条件。
这些试验方法基于已有的国际工程经验和鉴定意见,主要用于提供试验样品的下述性能信息:
a )能够在特定的温度、压力、湿度、机械应力或其他环境条件下,或这些条件的组合下运行;
b )能够承受运输、贮存和安装的条件。
注1:IEC60721系列标准提供了一个环境条件分类系统,并给出了相关的定义。
本标准中的试验方法可用于比较抽样产品的性能。为了评定给定生产批次的产品的质量或使用寿
命, 按照相应的抽样方案使用这些方法,并在必要时通过适当的辅助试验予以补充。
注2:ISO 将“质量”定义为一组固有特征满足要求的程度。
注3:使用寿命:在给定条件下,时间间隔从给定时刻开始,到故障强度变得不可接受时或者当失效导致物品被认为无法修复时结束。
为了提供适用于不同环境条件强度的试验,有些试验程序具有多种严酷等级。通过单独或综合地
改变时间、温度、气压或其他决定因素来获得这些不同的严酷等级。
环境试验及其严酷等级宜基于特定试验样品可能遇到的真实严酷等级进行确定,本标准提供了环
境试验剪裁过程的框架和必要阶段。环境试验剪裁可用于制定特定样品所需的相关试验规范。
基准标准大气条件:
———温度: 20℃ ;
———气压: 101.3 kPa (1013mbar)。
注: 由于相对湿度不能通过计算来校正,因此不予规定。
如果要测量的参数是随温度或气压变化的,且其变化规律已知,则应按4.3中规定的条件测量参数值。如有必要可通过计算校正到上述的基准标准大气参数值。
仲裁测量和试验用标准大气:
如被测参数取决于温度、气压和湿度,且变化的规律未知时,则大气条件应从表1中选取。
表 1 仲裁测量和试验用标准大气条件
测量和试验用标准大气条件:
进行测量和试验用标准大气条件范围见表2。
作为试验样品试验的一部分,在进行系列测量期间需使温度和相对湿度的变化量保持最小。
注1:在上述规定范围内,对于较大试验样品或在试验箱内难以保持温度,当有关规范允许时,其范围可适当放宽下限可延至10℃,上限可延至 40℃。绝对湿度需不超过22 g / m 3。
如果有关规范认为在这些标准大气条件下测量不可行,则将实际测量条件记录在试验报告中。
注2 : 如果对试验结果没有影响相对湿度可以忽略。
恢复条件:
在条件试验之后和最后测量之前,试验样品应在环境温度下稳定。测量在稳定后进行。
当试验样品的电气参数受吸湿或表面状况的影响而变化很快时,则用本标准所规定的“受控恢复条件”,如试验样品从潮湿箱取出约2 h内,绝缘电阻大幅提升。
当试验样品的电气参数受吸湿或表面状况的影响变化不快时,则可在规定的试验标准大气条件下进行恢复。
当恢复和测量不在同一试验箱进行时,将试验样品转入测量箱内时试验样品表面上不应出现凝露。
大部分IEC60068-2中的试验方法都给出了合适的恢复条件和持续时间,除非有关规范中另有规定应使用这些规定的条件。
受控恢复条件:
注1 : 受控恢复条件也称作“标准恢复条件”。
受控恢复条件如下:
———温度:实际的实验室温度±1℃,在4.3 规定的范围内,即在+15℃~+35℃之间;
———相对湿度: 73%~77%;
———空气压力: 86 kPa~106 kPa ( 860 mbar~1 060 mbar );
———恢复时间:如果与IEC60068-2中给出的试验方法规定不同时,应在有关规范内加以规定。
在特定情况下如需要不同的恢复条件,有关规范应加以规定。
注2 :受控恢复条件也可用于预处理。
恢复程序:
条件试验后10 min内,把试验样品放入恢复箱(如果需要单独的试验箱)。如果有关规范要求恢复
后立即进行测量,则应在试验样品从恢复箱中取出后30 min内测完并且应先测量那些变化最快的参数。
恢复箱内温度与实验室温度之差不应超过1℃,以免试验样品在恢复箱内取出时吸潮或干燥。恢复箱应具有良好的导热性并能严格控制箱内湿度。
标准干燥条件:
测量前如果要求对试验样品进行干燥,除非有关规范另有规定,应在表3的条件下干燥6 h。
二、标准起草单位:
三、优瑞特参与起草,已发布的标准:
1、GB/T 35774-2017《运输包装件性能测试规范》
2、GB/T 4857.1-2019《包装 运输包装件基本试验 第一部分:试验时各部位的标示方法》
3、GB/T 4798.1-2019《环境条件分类 环境参数组分类及其严酷程度分级 第1部分:贮存》
4、GB/T 2421-2020《环境试验 概述和指南》
5、GB/T 2423.27-2020《环境试验 第2部分:试验方法 试验方法和导则:温度/低气压或温度/湿度/低气压综合试验》
6、GB/T 2423.51-2020《环境试验 第2部分:试验方法 试验Ke:流动混合气体腐蚀试验》
7、GB/T 32065.8-2020《海洋仪器环境试验方法 第8部分:温度变化试验》
8、GB/T 32065.10-2020《海洋仪器环境试验方法 第10部分:盐雾试验》
9、GB/T 4797.9-2021《环境条件分类 自然环境条件 贮存、运输和使用过程中测得的冲击和振动数据》
10、GB/T 2423.33-2021《环境试验 第2部分:试验方法 试验Kca:高浓度二氧化硫试验》
11、GB/T 2423.18-2021《环境试验 第2部分:试验方法 试验Kb:盐雾、交变(氯化钠溶液)》
12、NB/T 10279-2019《输变电设备 湿热环境条件》
13、NB/T 10280-2019《电网用状态监测装置 湿热环境条件与技术要求》
14、YZ/T 0174-2020《冷链寄递保温箱技术要求》
15、T/CPF 0012-2020 《快递小型运输包装件试验导则》
16、T/CPF 0011-2020 《电商物流大家电运输包装件试验导则》